言下之意,只要岳宁肯练,也能写出一手好字。
“王爷高看我了。”
练字,岳宁无甚兴趣,她目前最想做的便是挣钱,挣很多钱再远离京都。
看出岳宁对练字不感兴趣,百里烨没有勉强,旋即转移话题:“你看书的时候,怎的喜欢啃手指头?”
这……
这是岳宁从小养成的坏习惯,曾几何时她也戒过,谁曾想到今日又犯了?
“我那不是啃手指头,我不过是将手放在嘴里蘸湿,为了能更好的翻书而已。”
这理由听起来很不错。
百里烨也不纠结她的理由是真是假,他只觉得岳宁专注看书的模样很可爱,她啃手指头的模样更像一个孩子。
岳宁与以往终是太不一样!
以往的她拿着书就头疼,连书的正反都会拿错,何曾如此专注的看过书?
百里烨喜欢她的那份专注,故此才将那一刻的她画了出来。
难得有一张自画像,且还画得入木三分,岳宁喜欢得紧,提起画道:“王爷,将此画送给我如何?”
“不送。”百里烨想也没想,应的果决。
岳宁……
那画上的人是我,因着肖像权,你未经我同意也该将画还给我吧?
正想着如何与百里烨掰扯,突的,百里烨又开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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