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为战争兵器的存在,拥有着适应攻击并同化其特性加强自身的能力。
刀枪不入的身躯,堪称不死的特性,还有随环境而改变,不会受到任何恶劣环境影响的战斗力。
这简直就是天生为战争而生的武器!本来史崔克在听闻秦宇跑掉后,心中还在暗自心疼呢。
多么好的实验素材呀!怎么就这么放走了呢!
如今在这种偏僻小城中突然遇到,史崔克又怎能不欣喜若狂。
尤其是在亲眼目睹了秦宇的战斗力后,他更加看重秦宇了。
“达尔文,我听说过你,你不是离开了吗?为何会突然间出现在这里?又为何会与与我的两个手下打起来?”
心中暗自估算了一下秦宇战斗力,又估算了一下自己这边的战斗力,史崔克默默放弃了心中强行捉捕秦宇的冲动。
正面打应该是打不过的,还是迂回一下吧,就算无法将他整个人弄到手,稍微弄一些细胞组织也行。
望着突然出现的史崔克,与站在史崔克身边,与他一起凭空出现的黑人男子,秦宇眼中闪过精光。
如果他猜测没错的话,这个黑人应该就是那个代号为鬼魂的约翰了。
这个家伙的能力,秦宇可是非常眼馋呢。
真真正正的瞬间移动,穿越空间,能在目光所及之处随意瞬移,和红魔鬼的瞬移能力相比,算是各有千秋。
鬼魂约翰的能力优点是没有前摇,发动起来毫无征兆,并且可以连续发动,甚至能够带人一起瞬移。
红魔鬼的瞬移能力优点是距离远,轻轻松松就是上百米距离,可每次瞬移都会在原地形成红雾,并且现身时也会有红雾出现,特征太明显了,容易被对方察觉。
二者相比,秦宇更看好鬼魂约翰的能力,毕竟瞬移能力最大的用处就是用来偷袭,你出场自带特效,那还偷袭个屁呀!
至于另一个人?既然能被鬼魂约翰特意送过来,并且抬手就制止了神枪手特工零号的动作,眼前这个家伙的身份已经不言而喻。
“你的人?这么说你也是变种人咯?”
秦宇饶有兴致的望着史崔克,就如同是在观察一个猎物,化作利爪的手掌微微甩动,锋利的尖爪摩擦,发出叮叮当当的撞击声。
被秦宇眼神看到毛骨悚然的史崔克,闻言尴尬一笑。
“不要误会,我并不是变种人,请容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史崔克,史崔克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