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接触到秦宇手掌的瞬间,达尔文原本犹如顽石的皮肤,居然迅速化作了金属光泽。
很显然在细胞的本能中,金属要比石头更适合破坏人体。
“吼?你这家伙适应能力发动起来还真够快的,并且这随环境变化时智能也不错,只不过有一点让我很好奇。”
抬起头笑眯眯的望着达尔文,秦宇突然一拳轰出,正中达尔文的胸口。
只听到一声巨响,达尔文整个人倒飞出去,直接撞开无数桌椅,轰塌坚固的吧台,甚至将墙壁撞出了无数裂纹。
望着瘫坐在废墟中的达尔文,秦宇摇头一笑。
“你说你居然这么能适应环境,那生活在这里的你,咋就没进化成白皮肤呢?”
“你这家伙!”
废墟中达尔文迅速起身,仿佛刚才秦宇这一拳并未对他构成任何伤害一般。
看到这一幕的秦宇,脸上笑容也有些收敛。
刚才那一拳,他近乎用出全力了。
也许是因为他体质不如柱之男的原因,也可能是因为他生存时间较短,所吞噬自然细胞不够多的缘故。
在变成究极生物后,他的身体素质,其实是不如原版究极生物卡兹的。
卡兹那个家伙变成了究极生物,足有一百多吨的握力。
记住,这只是握力而已,而非拳头的爆发力。
这家伙的拳头爆发力,恐怕得是握力的好几倍。
而秦宇呢,他的握力只有少少的五十多吨,相当于卡兹的一半。
这其实想想也很正常,人家可是活了一万多年,期间已经不知吞噬掉多少生命体了,底子厚,实力强,这是正常现象。
秦宇一个二十几岁的菜鸡,能进化成究极生物已是不易,想一步登天追上对方,那纯粹是扯淡。
经过这段时间的努力,秦宇握力已经增加到六十多吨,不可谓不恐怖。
光看眼前的破坏场景就能明白一二,仅仅是随手一拳而已,吧台被轰塌,地面上坚固的瓷砖也被犁出深深痕迹,你就是告诉别人这是炮弹打出来的弹坑,恐怕都不会有人怀疑。
但就是如此恐怖的力量,达尔文居然轻描淡写的吃下了,而且在起身的时候,身体又发生了第三次变化。
望着整个身躯不再坚硬,反而是犹如海星般柔软起来的达尔文,秦宇不禁咧嘴一笑。
“这是短时间内无法形成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