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程最初的三天,马沙遇到的最大的敌人,是一群野牛。
于是马沙在穿越到类似美国西部的地方之后第三个月,终于享受到了西部传统猎杀野牛活动的乐趣。
当年美国人猎杀野牛,都是开着火车,野牛群没有智商的,看见火车从那边来了,就往反方向跑,结果反方向正好沿着铁路。
美国人还练出了技巧,老司机能压着火车的速度,跟着野牛群撵,等野牛群没有体力了就追上去,车上的枪手拿着步枪开始猎杀。
现在马沙他们自己能控制方向,所以坦克撵起牛群更加方便。
不过他们的猎杀很快就终止了,因为莉法太威了,拿着气步枪直接打眼睛,而且是从眼睛直接打进牛的脑子。
野牛是一种生命力很强的动物,一般步枪可能要打好几发才能打倒。莉法一枪一个,气步枪那三十发弹匣打完,跟用机枪扫射野牛群是一个效果。
关键野牛群还不知道自己同伴怎么死的,正常机枪扫射会有巨大的声响,就算是野牛也会明白这个声音和同伴的死有关系。
莉法的气步枪发射的声音跟放屁一样,野牛哪儿知道自己的同胞被屁崩死了。
马沙看着倒了一地的野牛,咋舌道:“我以为德鲁伊都是爱护自然的呢……”
“他们那是伪善,你以为德鲁伊都是素食吗?需要吃肉的时候他们照样大开杀戒。”吉穆立嘟囔道。
莉法怒道:“胡说!我打的都是队伍里的老弱病残,这些本来也要被狮子吃掉,有些残疾的如果不被吃掉,生了后代反而会劣化种群。保护自然不是单纯的保护,而是遵循自然循环的道理。”
马沙:“老弱病残的肉味道会不会差一点?”
众人一起看着马沙。
马沙两手一摊:“我震旦人!我关心这个怎么了?”
于是其他人一下子就释然了。好像这个世界,震旦人也是擅长吃的。
然后格温多琳说:“听说震旦人特别擅长做饭,我想尝尝。”
马沙:“呃……这个……”
马沙他原来世界的老爹做饭很强,而且他总有种感觉,而且他们家都是男人下厨做饭好吃,但是男士们不经常下厨,平时都是妈妈奶奶做饭。
但是到了马沙这边,他是一点没有继承他老爹的做饭手艺,平时干的最多的家务活就是洗碗。
论洗碗手艺,马沙无人能敌,而且他喜欢一边洗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