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之怒》,我玩了。
一般这种游戏我都会通宵几天玩得昏天黑地。
但是我没有,这段时间我甚至保持了阳光的作息时间。
我知道我问题大了。
我想来想去,只有写一本新书,让我沉浸在创造世界的快乐中,才能逐渐找回我的激情。
所以就有了这本书。
说白了,这就是一种自救。
一开始,我想写一个排队枪毙时代的故事,毕竟这个是我最喜欢的时代,是那种无法解释的喜欢。
但是我把这个想法跟绿豆说了以后,绿豆直接否了。
我当时还抗辩了一下,说:“你看那个《以革命的名义》不是还挺火的吗?”
绿豆很无奈的提醒我:“这本是2004年的书了,快20年了大哥。”
我想了想,又说了一本比较近的。我印象中这本应该也挺火的。
绿豆如此评价的:“连精品都拿不到的扑街书,你想变成那样?”
于是,写排队枪毙时代的想法,被枪毙了。
然后就有了这本。这本我本来是想写一个纯粹的西部风格的决斗故事的。
你看我这本书的开场,都是致敬的电影《西部往事》啊,这太明显了嘛。
我写这个题材,单纯就是因为,这是我除了排队枪毙之外,第二喜欢的题材。
绿豆大概是看出来我只想写自己喜欢的东西了,就没说啥,让我写了。
但是,我写着写着,感觉灵感还是没有回来。
我灵感在的时候,笔下的人物经常会脱离我的控制的,就是写的时候一瞬间感觉“哦他应该这样才对”,我就写了,事后看来这些一时的闪光,都起到了让角色更加鲜活的作用。
简直就像他们真的活过来一样。同行们看到这里肯定要说:哎呀又在吹牛了。
我只能说,这些同行真可悲。
他们大概永远也达不到我的高度了。
但是,这本书最开始的几个人物,都挺中规中矩的,就没有那种他自己活过来的现象。
当然因为我本身的白描基础非常好,这些人物看着还行。
白描基础好,主要是因为我中学时候经常买模仿莫泊桑的笔触描写人物。莫泊桑是白描的大师,他的《项链》我非常喜欢。
我在喜欢上雨果之前,最喜欢的法国作家就是莫泊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