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一点半,下班,胡西风在路边扫了辆共享单车,风驰电掣地蹬了十几分钟,回到如今的寝宫,一套大学城地铁站边的独居室。
在家边停车,胡西风活动手腕脚腕、做热身运动,绕着小区夜跑一小时,然后在小公园徒手健身一小时,顺便打了两套拳,南山拳与通臂拳。
运动足足两小时后,胡西风回家,将一袋补充营养的宵夜放在桌上,去盥洗室洗漱。胡西风看着镜子里疲倦的脸庞,困顿涌上心头。
作为地球人的胡西风,浓眉大眼,五官挺拔,帅是帅,可眼神空洞,没有那种明媚的光彩。
如果生在中洲大陆,现在的胡西风应该会有一头披肩长发,雍容霸气,会有一双宝石蓝色的眼睛,勾人魂魄。他会是当之无愧的帝国第一美男子,会与美丽的精灵族订婚。
想着想着,胡西风叹了口气,回到房间,坐在书桌前,摊开笔记本,拿起笔,开始写日记。
他在笔记本上写下一行行奇奇怪怪的字符,可以看得出来是一种象形文字,但不是地球上的任意一种语言文字。那是他老爹教他的,中洲大陆人族通用文字,也就是家乡的文字。
其实胡西风还挺博学的,他老爹从小给他灌输家乡的文化,学习了多种语言文字,神殿传授的古神语、龙族的多拉贡文、精灵族的绿缇姆文等等。
只不过这些“外语”在地球人面前用不了,也没人看得懂,只能写给自己看。
郁闷的胡西风继续落笔:
“老爹,你儿子要上大学了,真快啊。你在中洲一定很潇洒吧?你肯定已经把地球的技术传授给了我们的子民,带领他们用冲锋枪和RPG对抗阿斯卡族的入侵......”
胡西风隔三差五就会给老爹写信,都是写在笔记本上,都不会寄出去,因为他根本不知道穿越异世界的办法。
他虽然身具二分之一雀德皇室血统,但没有任何铭血与魔法的天赋,只是比正常地球人更健康、肌肉更发达一点罢了。
据他老爹所说,这是因为地球上没有那种独特的“元素”,他们中洲大陆的人类不像超人那样可以从太阳中获取力量,所以才会埋没他的天赋。
胡西风对未来很迷茫,他不知道自己会何去何从,该从事什么样的职业成为什么样的人。其实在心底,胡西风一直相信,终有一天,老爹会接他回真正的家乡。
在那之前,胡西风得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至少要有能力养活自己和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