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给他兰陵,不会让他面子上难看。
他也真是良苦用心了,如果不是因为崇拜敬仰索魔,他大概早就把兰陵赶走了。
不过单纯从外形上,兰陵确实有些不堪一击。
骑兵队在场的弟兄们,哪一个不是伤痕累累,哪一个不是皮糙肉厚,哪一个不是雄壮凶猛。
而唯独兰陵,皮肤比玉石还要光滑,比牛奶还要白,长得比女人还漂亮,手上一个老茧都没有了。
就算杜炎是恶魔后裔,身上还是有伤痕。
虽然一张脸很英俊,但尽是风霜之色。一双手张开,骨节粗大,手上都是老茧。
而兰陵全身上下,连一个小疤痕都没有,皮肤吹弹可破。
这样的人上战场厮杀?谁信?
肯定是来镀金的!
“记住,到了战场之后,时时刻刻跟在我的身边。”雷铜低声道:“不要跑远,那样会连累兄弟们跑去保护你,如果你拖了兄弟们的后腿,就算你是大领的侄子,我也不会放过你。如果有那个兄弟为了保护你而枉死,我一定会打断你的腿。”
兰陵点了点头,没有去反驳。
这个雷铜不错,以后可以作为嫡系使用的。
至于被他看不起,那就只有在战场上见真章了。蛮荒世界,实力决定一切。开完动员会归来!
杜炎依旧处于兴奋之中,在对酋长之女妮妮安的竞争中,他是落于下风的。
因为他身处外族军,身份卑微。另外两个情敌,一个比一个优秀。
巨丘,贵为狮鹫骑士的队长,武功仅次于杜炎,还是酋长夫人的侄子。
阳固,是部落骑军领,掌管两千骑兵,还是部落长老的儿子。
现在好了,酋长康斯坦丁竟然说,谁的功劳越大,他就把女儿嫁给谁。
如此一来,他杜炎武功最高,自然就占据了上风。
“义父,有一句话我不知道该不该说?”杜炎忽然道。
索魔道:“你既然都开口了,就是要说。”
杜炎道:“我觉得您把兰陵提拔为骑兵队的副百夫长,这不对!”
“怎么不对?”索魔道。
杜炎道:“他没有上过一天战场,没有打过一场战,最关键的是他仅仅只受过十几天负重奔跑训练,接下来的刀剑训练,实战训练都没有经历过。完全是一个新丁,而骑兵队是最强的一支队伍,您这样让他成为副百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