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用夹着香烟的手往门外一指,“就在蜜糖巷。你走出去,左拐就到了。”
伍东盛听出菜饭店老板已经有下逐客令的意思了,便站起了身。其实他也想早点离开这家油腻污秽的小店。
“我把周水房间剩下的东西都带走了,这样你也可以把房间租给别人。我给你留个电话,如果她回来了,或者跟你联系了,就叫她给我打电话,好吗?”伍东盛向菜饭店老板递上一张名片。
“伍,东,盛,信使周刊,编辑部主任。”菜饭店老板咬着香烟,念了一遍名片上的字,随后挥挥那张名片说,“行了,我知道了,到时候通知你。”
按照菜饭店老板的说法,周水很可能是提着两个大箱子上了一列开往广州的火车。
但是,她真的走了吗?如果顺利平安地赶上了火车,她至少应该回一个电话给他吧,她答应要交稿的,而且她是那么迫切地想看到自己的文字变成铅字。第一次刊出她的文章时,她还特地打电话来致谢。
“我看到了,好棒啊!谢谢你,伍编辑!哇,好棒啊!”伍东盛还清楚地记得她在电话里的兴奋声音,就像一个孩子刚刚获得了一根她盼望已久的棒棒糖。她拼命地感谢他,第二天还给他送来了礼物,一个热气腾腾的台湾烧肉棕,后来凌翔消灭了它。凌翔吧嗒吧嗒舔着粽叶直夸好吃。周水给他写稿之初就承诺不会拖稿,在她失踪前,她从来没拖过稿,大多数时候还会多给几篇文章备选。这样的周水真的会不打一声招呼就走吗?
也许她真的上了一列开往广州的火车。
也许她根本没有机会上火车。或者去广州根本是一个幌子。
当时见她的时候箱子并不在身边,那么箱子又去了哪里?是存放起来了吗?
伍东盛想了想,周水最有可能存放箱子的地方是火车站的寄存处和火车站附近的某家小旅馆。当然也不排除她把箱子放在某位朋友那里,但像她这样防备心重的人,应该不会这么做。除非这个朋友跟她有很不一般的交情。但一直流浪着的她很难交到这种交心的朋友。
她把箱子先放在火车站附近,然后穿着男装,去辛程路附近赶赴一个跟陌生人的约会。回想一下,她5月7日那天是怎么说的?“我本来乘车在同一个站头换乘57路就行了,但到了之后才发现车站已经移走了。”伍东盛记不完全,好像就是这么说的,至少在同一站头乘57路这一点他记得很清楚。
所以伍东盛决定接下来去两个地方,一个是蜜糖巷的